葡萄糖胺

 

長久以來,在媒體廣告錯誤的行銷措辭下,讓民眾誤將「 維骨力 」與「 葡萄糖胺 (glucosamine) 」劃上等號,其實「維骨力」是商品名,單指一種商品,不能泛指所有的含葡萄糖胺類成分產品

 

葡萄糖胺是人體合成醣蛋白、醣脂質與黏液多醣體所需的原料,也是形成軟骨細胞的重要營養素,隨著年齡的增加,人體自行合成的速度減緩,因而發生體內及關節缺乏葡萄糖胺的現象,最明顯的影響就是關節內細胞的新陳代謝,退化速度雖然因人而異,但藉由葡萄糖胺的補充,可以促進體內蛋白多糖以及膠原蛋白的製造,以補充關節滑液,並提供受傷後關節恢復健康軟骨組織所必須的材料。


 

衛生署於 91 年至 93 年間,針對葡萄糖胺類成分製品進行再評估,在毒藥理活性及臨床研究等文獻資料等科學證據中,大多只提到硫酸鹽葡萄糖胺之療效, 並無支持鹽酸鹽葡萄糖胺或不含鹽類之葡萄糖胺具有療效的相關文獻報導 ,因此當時評估結果為:含 Glucosamine ( 不含鹽類葡萄糖胺 ) 、 Glucosamine hydrochloride ( 鹽酸鹽葡萄糖胺 ) 二種成分,因缺乏足夠臨床文獻支持其有效性,不以人用藥品列管,而 Glucosamine sulfate ( 硫酸鹽葡萄糖胺 ) 有部分文獻支持其輔助關節炎之作用,應以藥品列管,同時適應症修訂為「 退化性關節炎 」,且屬於「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

 

目前市面上含葡萄糖胺類成分產品,依前述科學證據評估結果,主要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以 硫酸鹽葡萄糖胺 為主成分,在三大類中吸收能力最好,屬於藥用。第二種是 不含鹽類葡萄糖胺 、第三類是 鹽酸鹽葡萄糖胺, 都列屬食品管理。因此民眾在購買前應仔細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之後,遵循指示使用。


 

葡萄糖胺並不能預防退化性關節,也無法改善骨質疏鬆的症狀 ,因此不建議民眾提前服用。 硫酸鹽葡萄糖胺廣泛應用於,因骨關節代謝機能衰退引發的關節炎,如退化性關節炎、膝關節炎、受傷關節軟骨修護等疾病,因此應該在關節炎發生的初期,吃適量的葡萄糖胺來緩解關節疼痛發炎 ,如果關節已被嚴重破壞,其效果就不明顯。民眾如果只是要買不含鹽類或鹽酸鹽的葡萄糖胺保健食品,應先查明產品是否為經過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同意輸入的錠狀、膠囊狀食品。

 

衛生署建議,如無關節異狀,就不須要服用葡萄糖胺,一旦有異樣感覺,應及時就醫,以免關節軟骨受到嚴重傷害而錯失治療先機。由於民眾不易識別含葡萄糖胺成分產品之種類,民眾應先諮詢醫師是否有補充葡萄糖胺之必要,如有需要,再依醫療專業人員建議購買服用。

 

出版年月: 2008.5.15 刊 名: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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